西安龍記玖璽項目違法遭處罰 未按時招投標選聘物業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日訊 (記者 張海蛟) 近日,西安市未央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對陜西聚安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西聚安實業”)罰款3萬元,處罰事由為其開發建設的龍記玖璽項目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公司。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西未住建執違處字[2021]001號。記者查詢發現,龍記玖璽為龍記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記地產”)項目,陜西聚安實業為龍記地產全資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經調查核實,陜西聚安實業實施了以下行政違法行為:“龍記玖璽項目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公司,2020年12月9日才完成了招投標選聘物業公司工作及物業公司備案工作?!?/p>
陜西聚安實業以上違法行為有下列證據為證:“1、詢問筆錄。2、陜西聚安實業有限公司關于龍記玖璽項目前期物業招投標申請。3、物業公司中標通知書。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p>
陜西聚安實業上述行為違反了《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第48條的規定。該條規定如下:“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采用招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現售商品房應當在出售前三十日完成招標,預售商品房應當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完成招標?!?/p>
西安市未央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依據《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第101條的規定,決定對建設單位陜西聚安實業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該條規定如下:“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建設單位未按規定時限完成招標的,由縣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p>
西安市未央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2月3日。
《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指出,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采用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于三個或者住宅規模不超過三萬平方米的,經物業所在地縣(市、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是指業主以管理規約為基礎,自行管理或者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對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陜西聚安實業成立于2006年4月24日。其股東結構如下:龍記地產持股100%,認繳出資20000萬元。
龍記地產官網顯示,龍記玖璽項目地處西安經開區,北有未央湖公園、東臨城北大學城,南靠市委市政府以及城市運動公園;項目總占地260畝,總建面為45萬平方米,共有35棟樓圍合所組成。龍記泰信集團是以房地產開發為核心業務,集地產集團、建設集團、商業集團、金融集團、物管集團和供應鏈集團為一體、跨地區、跨行業、專業規范的大型企業。業務范圍涵蓋了房地產開發、商業運營管理、工程建設、園林景觀建設、裝飾裝修;股權并購基金、私募基金、財富管理;物資貿易、物業管理、智慧社區運營等諸多領域,集團業務遍布北京、上海、山東、河南、江蘇、陜西、甘肅、浙江、安徽、湖北、四川等26余省市。截止目前,總開發面積超千萬平方米,物業管理規模700萬方,服務業主超二十萬人。
來源:中國經濟網